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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名称:法制日报 发行区域:全国 发行量:40万
所属机构:中国中央政法委员会 媒体定位:全国|日报|党政机关 出版日期: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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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报》《法制日报》是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机关报,日常工作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管理,是中国目前唯一一家向国内外发行、立足法制领域的中央级法制类综合性日报。

中国法制报广告部-法制日报公告部:发布证件挂失,遗失声明,清算公告,变更公告,拆迁公告,拍卖公告,破产公告,歇业公告,迁坟公告,申请公示催告,个体改制公告,解除合同公告,离职声明,严正声明,公开声明,维权声明,道歉声明,债权催收公告,清理公告, 股权转让公告,债权转让公告,股权变更公告,资产处置公告,催款公告,寻人启事,资产转让公告,吸收合并公告,法院公告,仲裁委公告,资产变卖公告,变卖财产公告,公证处公告,中缝广告,软文广告,工商广告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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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报》,为四开四版周一报;后改为周三刊、周六刊,进而又改为对开四版的日报;1988年1月1日更名为《法制日报》;1994年1月1日增扩为每日八版;2002年10月1日始,每周二、三、四的报纸由八版增扩为十二版。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计划单列市设立了三十六个记者站并建立了遍及全国的特约记者、通讯员网络,在亚洲、欧洲、美洲的十余个国家设立了记者站。建立完备的出版管理系统,在全国二十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分印点,日发行量达到三十多万份。
办报宗旨:作为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喉舌,为法律职业群体和其他关心民主法治人群提供高水准的、专业的法制新闻资讯,提供重要的法制思想观念,用民主法制视角观察一切。
办报目标:民主法制领域党和国家最重要的主流媒体,中国最大的法律资讯提供商,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法律专业传媒集团。
设有要闻版、立法政法版、司法版、政府法治版、经济版、视点版、国际版、公司法务专刊、法律人专刊、中国律师专刊。报社内设新闻编辑中心、新闻采访中心、专刊中心、子报子刊中心、网络影视中心、运营中心和管理服务部门,建立了本报网站和中国普法网站等立体媒体,出版了《法制文萃报》《世界报》《法制早报》及《法人》《法制与新闻》杂志,受司法部委托主办了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
1979年10月24日,根据中央政法领导小组组长彭真提出的“政法战线要办一张报纸”的指示,司法部部长魏文伯指定司法部宣传司的庄重同志负责筹办《中国法制报》。
1980年1月,中央政法领导小组组长彭真同志、中宣部部长胡耀邦、中宣部常务副部长朱穆之同志同意《关于创办〈中国法制报〉方案》。
  1980年4月2日,司法部党组决定由宣传司办报,宣传司司长庄重同志负责《中国法制报》的编辑工作,设编辑部和经理部。
  1980年8月1日,《中国法制报》正式创刊,四开四版,毎周一期,中央政法领导小组组长彭真同志为该报题写了报头。创刊号发行了117,989份。
  1980年10月1日起,《中国法制报》在国内外公开发行。
  1982年1月《中国法制报》改为对开四版的报纸出版,每周一期。
  1983年1月21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和中央政法委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办好〈中国法制报〉的通知》(政法(1983)1号):“《中国法制报》是中央政法委员会领导下由司法部主办的政法战线的重要报纸。”
  1983年4月8日,中政委发文《关于建立〈中国法制报〉记者站的通知》(政法([983]4号)。本月,报社成立第一个地方记者站江苏记者站。
  1984年1月, 《中国法制报》由周一刊改为周三刊。
  1985年9月11日,庆祝《中国法制报》创刊5周年暨加强法制宣传研讨会在政协礼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冲出席研讨会并讲话。
◆一般公告登报格式:
■登报范本: 注销公告
北京xx公司(注册号:11024252667xxxx)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由xxx组成,请债权人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
■登报范本: 减资公告
北京xx公司(注册号:11024252667xxxx)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
申请减少注册资金,由500万人民币减少为200万人民币,请债权人与见报之日起
45日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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